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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速公路车祸事故抢险救援的思考
信息来源:消防车改装厂  发布时间:2014/8/19 9:43:15  浏览次数:2153

内容提要:自直辖后,重庆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交通网络逐步形成,从“八小时”重庆到“五小时”再到现在的“三小时”重庆,高速公路网已经联通了重庆几乎所有的区县。而伴随着道路的增多,高速公路的灾害事故形势也日趋严竣,汽车着火、追尾、人员被困、翻车及化学危险物品的泄漏等事故时有发生,公安消防部队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置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已经成为各地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立足于重庆实际,从高速公路消防抢险救援安全防事故进行简要分析,特别在预防二次事故、救援现场安全管控方面探索性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以期对高速公路抢险救援安全防事故有所裨益。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灾害事故 救援 预防 现场安全管控

重庆自1980年起,逐步开始建设高速公路,目前已经建成通车的高等级公路1912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50834公里,长度在1.5公里以下的隧道230座,总长度为109263延米,长度在3公里以上的特长隧道4座,14989延米,1.5公里—3公里的长隧道22座,38294延米。预计在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的高等级公路2212公里,新建的隧道154座,长度在1.5公里以下的隧道共91座,长隧道33座,特长隧道30座。据了解,到2013年底,我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312公里,在建630公里。预计到2017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约3000公里。

根据《规划》,到2030年,我市规划建成“三环十二射七联线”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省际通道从现在的19个增加至28个。同时,万州、涪陵和合川也将形成自己的过境环线。届时,城市发展新区相邻区县高速将实现直连30分钟互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相邻区县基本实现1小时到达。

高速公路以及各类快速通道的存在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大,各类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加,由于高速公路存在的出入口少、双向车道隔离、封闭性强、距离城区消防站较远和消防设施、水源匮乏等特点,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高速公路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有效开展,消防部队抢险过程中,也容易出现各类二次事故的发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如2007年7月,万州支队在抗旱送水的路上,带车干部车涛因下车检查车辆情况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后经抢救无效牺牲。所以,如何在处置高速公路灾害事故中预防二次事故及实施现场安全管控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高速公路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救援面临的困境

1、发生灾害事故易造成交通中断。由于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少、分隔行驶以及全封闭性的特点,一旦有事故发生,其他车辆继续驶入就难以掉头、分流和疏散,从而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导致交通中断,而消防队接警出动后往往会被堵在几百米甚至几公里之外,救援设备无法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救助。

2、火灾燃烧速度快。特别是油箱、电路燃烧后,燃烧速度较快。高速公路行车快,发生火灾时供氧充足,风助火威,烧得更快,往往是消防队到场扑救时,汽车已处于完全燃烧状态,即使扑灭,车辆也基本报废,如有被困人员则更是无可奈何。

3、发生灾害事故后人员伤亡重,损失大。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灾害事故,如遇夜间、雾天和大雨天气往往造成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极易导致汽车内的驾驶员、乘客伤亡,汽车失控坠入路沟、岩下、江河或侧翻等,造成群死群伤的可能性较大。2007年4月13日,成渝高速路22公里至25公里处,因弯道雾大52车追尾相撞,事故导致4人死亡,上百人受伤的惨剧。笔者统计仅重庆市内高速公路事故2013年就亡人196人,受伤2381人,数字触目惊心。

4、易引发次生灾害和“二次事故”。高速公路灾害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油箱破例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危险性较大。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还有,事故发生后,如警示标志设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后续车辆避让不及,很可能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5、接出警难度大。外地驾乘人员对发生火灾地点不熟,不能准确描述具体的地点和方位。起火后部分司机不是拨打119,而是报路政或交警,极易造成接处警时间延误,浪费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6、消防执勤中队救援难度大。高速公路灾害事故导致数辆、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汽车相撞,且随时可能发生起火燃烧或爆炸。车辆毁坏变形或坠入路沟,众多司机和乘客被困在受损车辆内无法逃生,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多车多点相撞,救援点多,线长,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救援装备和人员难以接近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极其困难。辖区消防站一般距离高速公路入口较远,且出入口较少。

7、水源缺乏,取水困难。由于高速公路全线是全封闭的,且没有设置消防水源,(以为成渝高速重庆段为例,辖区内高速公路隧道内消火栓是唯一水源。)因此灭火救援时的供水主要依靠消防车的自备水。即使事故地点附近有水源,但高速公路的路基一般要高于周围环境,且有路沟和隔离网等阻碍,取水困难,如遇大型货车起火,事故抢险救援车,很难及时控制。

8、现场遇险人营救困难、现场护理难度大。高速公路车祸,车辆变形严重,司机夹在车内,抢救困难。实施急救需要专业医疗器械和设备,对重伤员的现场护理也必须具备专业医疗知识,目前消防部队对重伤员的现场急救还有着较大困难。

二、预防和减少“二次事故”发生的对策

1、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遵循快到达、快勘察、快撤离、快疏导的原则。

2、做好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指挥室接到事故报警,应主动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或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确定事故的准确地点及上、下行驶方向,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调做好道路交通管制,从对向车道迅速接近事故地点,如发生泄露等特殊情况及时调集专家前往处置。

3、加强第一出动。高速公路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常会引发连锁反应,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应就近就便,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的调集,及时调出足够的救援力量和相应的救援器材装备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助,立足于在火灾初期扑救,建议至少同时调集事故地点前后出口辖区的2个消防队,以免因增援车辆无法及时赶赴现场,而贻误战机。

4、正确选择停车位置,设立位置警示标志、注意自身安全。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在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导向标志、告示牌及交通引导员;利用巡逻警车、事故勘察车的车载可变信息板,显示警示或者提示变更车道信息;强调执勤民警应当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将乘客、当事人及围观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

5、果断实施交通管制。为减少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二次事故”的发生,应正确处理安全与畅通的关系,当交通环境及突发事件达到交通管制条件时,报请政府及时向电台、电视台及跨路电子屏发布路况信息的同时,该分流的分流、该禁行的禁行、该封闭的封闭。

6、严明组织、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行动中,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参战人员必须穿戴有荧光标志的服装,没有作战任务的人员应登车待命或站到护栏警戒区域的内侧,避免被行驶车辆撞伤。

三、救援现场安全管控及注意事项

1、做好现场封控

高速公路救援事故到达现场后,带队指挥在迅速做好现场评估的同时,应立即按照交通事故处置要求,做好现场封控,至少设置2名人员负责交通引导、现场警戒,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救援现场,避免无关人员对救援行动的干扰。

2、落实安全员职权

救援现场安全员设置时极其关键的一环,安全员应由现场职务及救援经验最高或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救援现场个人防护、装备应用、处置程序、救援环境中的危险源(如地形、气候)等所有安全环节的检查和管控,对现场救援拥有一票否决权,暨一旦发现任何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可以立即发出停止救援行动的信号,待指挥员及操作员改正后再发出恢复信号。

3、合理安全的实施疏散转移

灾害现场的人员物资疏散及转移是关系到救援成败的关键环节,因其涉及与被救者及危险物品的正面接触,是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因此,在疏散物资时⑴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⑵疏散出来的物品必须检查是否夹带火种,是否安全稳定,搬运方法是否得当;⑶疏散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时,必须分类放置,划出警戒线。在处置危险性较大的灾害事故时⑴必须事先制定紧急撤离措施,预先确定撤离的方向和路线并清除紧急撤离线路上的障碍,设置利于快速撤离的各种设施,确定防爆掩蔽体;⑵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必须放弃车辆和器材快速徒手撤离,并立即在安全区域集合。

4、调集大吨位水罐车

由于高速公路一般均布置在远离城市的市郊,且为全封闭式道路,道路两边有高度在一米五以上铁护栏,如果事故附近没有可供取水用的天然水源,消防车必须跑几公里、十几公里外的取水点取水,如此运水供水,必将造成火场供水出现中断现象。因此,针对高速公路水源缺乏的问题,指挥中心在调集力量时,应充分考虑水源问题,优先调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同时备带性能良好、功率较大的手抬机动泵,以便就近利用天然水源。

5、统筹社会力量协同作战

在救援过程中,应时刻和地方政府、公安、医疗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在相关部门未到场之前,要切实做好相关的警戒,事故路段封锁,隔离群众,伤员院前急救、受事故影响人群的转移、安置工作。

6、注意善后维护形象

在处置车辆事故现场,定然会围观大量群众、顾客,并有党、政领导和公安、交警等兄弟部门在场,我们应当避免处置完灾害事故就万事大吉,收拾走人的现象。特别是在没有上级授权之前,不了解真象不要随意接受记者采访或发表意见。灾害事故处置后,应当协助交警等有关部门充分做好善后工作,并做好移交、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这样,对树立和维护部队的良好形象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7、定期进行联合演习

高速公路发生突发事故时,由于车辆、人员疏散困难,现场管理混乱,极易造成消防救援车辆被卡在半路寸步难行的被动局面。为此,应当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处、交巡警、医疗救护部门以及临近中队间的密切联系,针对事故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定期举行跨区域、多部门的联合演习,探讨不同事故的救援对策,不断提高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故的能力。(刘先扬)

参考资料:

《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试行)

《重庆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专项应急预案》

《灭火救援教程》公安部消防局编 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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